前前后后哼唱几遍之后,叶明成重重吐了口气,心满意足的对宋志伸出手去,“兄弟,牛,大才啊!”
宋志兴奋的脸都红了,他手足无措的慌了半天,把不知何时遍布汗水的手掌用力往裤子上擦了一遍,这才握了上去,“谢谢,谢谢。”
“嗨,你自己写的,谢我干嘛呢!”叶明成大咧咧道,又转过身去看任栖桐,“帅哥,挑拿手的唱几句吧。”
她是热衷于欣赏美色不假,但那都只是出于纯粹的欣赏,不包含任何龌龊的思想,轮到要办正事的时候,该怎么样还得怎么样。
任栖桐对外界事物并不怎么关心,因此也不清楚来人是谁,当他信任冼淼淼,所以也就很配合的开口了。
他选的是一首外语民谣,整体没有太多炫技的地方,放到外面差不多属于只要不是哑巴就都能来一段的那种。但也恰恰就因为这份简单易上手,叶明成才反而从中听出了门道。
这小子的嗓子,正经不错啊。
就好像头次去饭店吃饭,真正懂行的老饕绝对不会挑那些个什么做法复杂的菜,旁的甭说,单点一道西红柿炒鸡蛋,一道土豆丝就能把厨子的功底探个八/九不离十。
越简单的,才越见真章。
叶明成是个不太隐藏情绪的人,喜欢就是喜欢,就这么明晃晃的挂在脸上,冼淼淼一看就高兴了,忍不住对任栖桐比了个“耶!”
也许冼淼淼是个有很多小毛病的人,她讲究吃穿,在生活作风方面又有点娇气任性,但有一点:她骨子里透着倔强,但凡认准了什么事情,不要说九头牛,就是给一个加强排,也未必拉得回来。
先下她几乎是破釜沉舟的搞事业,不管是对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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