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事把尸体一起带走?
把院长尸体带走,让别人一辈子都找不到,对凶手岂不是更有利?”
根据皇朝律法,死要见尸,见不到尸体就不能代表院长已经死了。
萧皓月摸摸下颚,凶手没这么做的原因,那个人不会武功,也带不走尸体,又或者,不想带走尸体?
“蓝神乐,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萧皓月想,蓝神乐谦谦君子,他自然不想怀疑,自己身边亲密的人中有一个是残忍的凶手。
“如果你一定要这么说。
那么,凌承风要想院长死,以他二皇子的身份,他根本就不用鬼鬼祟祟暗杀,况且他会武功首当排除。
凌霜降有眼疾,就算给她匕首她都未必捅得准。
方清渺与院长第一次见面,两人毫无恩怨。”蓝神乐沉眉,衣袖一挥,他终于说出心里话。
“按照蓝神乐你的说法。
嫣然是季大将军的女儿,她一向十分敬重院长,一日为师终身为父,她怎么会杀自己父亲?
江离是我的侍从从小受萧家严格教育,而且他连拿刀杀鸡都怕得要死,有一次还没用晕厥过去。
至于那个守门人,他与院长毫无恩怨,杀了院长他有何好处?”萧皓月耸肩,他拿出同样的理据。
在一场争论中,无论双方有多么不愿意承认,凌承风、凌霜降、方清渺、江离、季嫣然、守门人。
六个中,至少有一个是,凶手。
“其实,有还点线索,六个人里不会武功又是左撇子,唯有……”萧皓月打开折扇,他侧身附在蓝神乐耳边轻声说一个名字。
蓝神乐不可思议的望了他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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