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热饭,就已经是很不错了。
午饭过后,我从乾坤袋中拿出了一沓钱来,差不多有三万多人民币,这是从那些毒贩的身上搜出来的,还有一些美金,不过我怕惹麻烦,就没有拿出。
我把钱递到了董早的手里,告诉她,说这钱不多,一份心意,让她拿着,给学校做些事情。
董早瞧见这么多钱,顿时就愣了,第一反应是拒绝,如此推辞许久,这才勉强收了下来,还规规矩矩地给我写了一个收据,另外还把在地里面干活的校长给叫了回来。
说句实话,这些踏踏实实、默默无闻的志愿者们让我挺感动的。
他们才是这个民族真正的脊梁。
给完钱,我们离开了村小,然后朝着飞云涧那便进发,路上的时候,虫虫突然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你不错,现在进步许多了。
我问什么进步了?
虫虫看了我一眼,说眼光,还有胸襟,之前的时候,你对于钱财,总有着一种近乎贪婪的热爱,但是现在却不一样了,在你刚才把钱给出去的那一瞬间,我觉得你挺帅的,对不,念念?
苗女念念笑了,说对,男人给钱的样子,都挺帅。
两人开着玩笑,倒是把我给说脸红了。
不过不知道为什么,听到虫虫这般夸奖我,我莫名地就开心起来。
仔细想一想,刚才给钱的时候,我心里面没有任何挂碍,因为在我心中,真正珍贵的已经不再是金钱。
在热带雨林中行走的这段时间,对于我来说,就仿佛是一次心灵之旅,世俗加诸于我心中的那些车子、房子、票子之类的东西都已经变得十分淡薄,如同过眼云烟,相比之下,情谊才是最让我珍稀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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