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吧!”
西行直不以为喜,反而更加恼怒,本来就应该给我的好不好?按照杂志社的规定,第一经手的编辑,自然就是责任编辑,除非出现某些不可逆的意外情况,否则,极少有编辑会临时放手某部作品的;作者的情况也差不多,大都是从一而终的,临时换搭档,对于彼此来说,都是一种伤害。
安户这样拿着不是当理说,让西行直心中愤愤,不再和他说话,只是微微欠身,回到自己的办公桌前,拿起一份合同文稿,转身就走:“喂,有作品了?”身后传来小条的话,西行直权当没听见,一路去了。
回到会客厅,把合同放在来人面前,西行直公事公办的解释起来,这份合同,是仅限于在杂志连载的内容,以每格200日元计算,也就是说,一页四格,800日元,然后按照每期刊登的具体页数计算稿酬;杂志上每一期售卖,都会进行读者回访,从中排列出读者最喜欢的一到十名,连续三期排名垫底的,杂志上就有权要求作者中止作品了。
既然有惩罚就要有相对应的奖励,每一次的第一名,下一期的稿酬就会有相应的增加,最高额度,是每格1000日元,足足是初刊登作品的5倍了!另外,连续多期排名前三甲,就进入单行本发行环节了——对于作者来说,到了这一步,才是真正赚钱的开始。
当然,事情不会那么简单,连载的口碑好,反应强,杂志上还会安排中间彩页推荐,另外还有封面推荐,对于宣扬作品,更是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
等到单行本提上日程,要重新签订合同,那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商业行为,双方可能为一个数字的取舍,挣得面红耳赤,一塌糊涂。一个前提条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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