碗吧。”
莫小荷不好意思偷懒,都是十四岁的大姑娘了,村里这个年岁的,种地做饭绣花,样样精通。
自己没有做大小姐的命,就不要把所有人都当人奴婢使唤。
前身不屑做这些粗活儿,对李氏的泼辣耿耿于怀,觉得女子应该笑不露齿,说话绵软,这才算是有修养。
“你身子还没好,歇着吧。”
李氏诧异地看了闺女一眼,心里琢磨,这几天暗地里观察,闺女好像懂事了不少。
莫小荷坚持洗碗,去灶间端了热水,又在灶膛里掏出一些草木灰,去碗筷上的油腻。
前身这小身板一看就不干活儿,十指细嫩,手上一点茧子都没有。
莫小荷虽然也不希望自己将来成为一个粗鄙农妇,可也不能坐着,干等着人伺候。
不过是个农家女,就应该有觉悟,眼高手低要不得。
陪着李氏喂鸡后,莫小荷坚持到村里走走,这么久,她觉得应当出去透透气,顺便熟悉下地形。
家里在村中算富裕,主要还是因为莫家村太过闭塞,村民没有别的收入,只能靠那一亩三分地过活儿。
大哥莫怀远在外念书,闲暇时分到街上给人写书信,很让同窗看不起,说他市侩。
大吴士农工商,商人排在末位。
百姓们认为商人逐利,充满铜臭味,即便是有银子,也难逃穿金戴银暴发户气质,没有一点底蕴。
莫小荷走上通往村口的土路,她低下头,踢着脚下的石子儿,心里在盘算。
家里大哥学问好,早晚要到京城科考,这一路上的光是盘缠就不少银子。
同窗之间,茶会诗会避免不了,只要出门,就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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