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是“那个不好看的女人”。
A君是笨蛋,是大笨蛋,为什么察觉不出来呢?
不论是我不想以现在丑陋的面貌和他见面的事,还是我对他早就暗生情愫的事。】
我写到这时,约莫正是感情的高潮之处,什么也没想就写下了。
是的,就是很讨厌,比起喜欢,还是讨厌他。
其实我该讨厌我自己才对,可是讨厌自己,就好像承认自己输了一样,我会不甘心到死的。
【“你的发饰真可爱啊。”他说。
讨厌,不要说我的发饰。是因为我没有什么值得你夸奖的地方吗?
那也是理所当然吧?我知道哦,我不好看这件事。这也是没有办法的,我从出生时就是注定会长成这么一张脸了,那时候,我也不知道自己会变得这么难看。
A君曾经和同伴的C子谈过恋爱。
C子那样的孩子,是女人也会为之心动的美人,不管是娇柔的身姿还是蝴蝶般飘忽不定的目光,都是男性无法拒绝的因素。
如果我也像C子那般是洁白无垢,通身清亮无暇的美少女就好了。
就不用了为难A君,连夸奖我都找不到地方入手了。 】
……
若是能有一件衣服,能藏污纳垢,一旦披上它,我不仅能盖住丑陋的皮囊,甚至能变得光彩照人那该多好,这么一来我也能借着它的光芒,变成洁净之物了。
唔,有这力量,那就是怪力乱神之物了,天女的羽衣我是不敢肖想的,人能够穿上、又金光闪闪纤尘不染的——是法衣吗?
懂了,懂了,那就是法衣吧。
这篇文章,就叫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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