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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潘金莲怎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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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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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要是敢别有用心地分裂国家————包括皇帝本人——就是与整个大宋为敌。
    这话写出来,整间会议室里的人都无比爽快。连方才那个御史中丞也笑道:“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下官平生最服这句话,读书这么多年,总算看到给写进法令了。”
    李纲的关注点则是:“再不能割地了!”
    潘小园还格外留个心眼儿,坚持让人把“大宋国固有领土”写成“当今所拥有领土”——万一以后还扩张呢?什么西夏吐蕃,以后天下大同呢。
    这么一看,这“约法”颇有些无赖霸王条款的意思。好在西夏吐蕃那些人暂时也瞧不见。
    第三,大宋国的主权,属于居住在上述领土内的所有“子民”,皇帝也是其中之一。“子民”只要不闹事造反,享有各种自由,同时需履行兵役、纳税等义务。最后,合法拥有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这一条让不少人暗暗摇头。“刁民”难治,给那些大字不识的老百姓赋予那么多权利?
    潘小园提出这一条的本意,是要强调国民一体,江山是所有人的江山,大伙这才会珍惜;否则若只是赵家人的江山,不少人便会觉得丢了也没什么。
    但也知道现状不理想,只得妥协,让他们加一条注释:若有增进公益,维持秩序等紧急必要场合,“公民权”需予以限制。
    第四,“子民”们生而平等,都享有科举入仕、从而参政议政的权利。这一条是针对眼下的贪腐横行、任人唯亲的糟糕现状,下层百姓逐渐和国家兴亡剥离开来,以至于毫无责任感。就算是在亡国危险笼罩之下,东京城里的小资们依然灯红酒绿寻欢作乐,没显出多少爱国情操。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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