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老祖宗的智慧,这时候应该“休猎”,让野物得以休养生息;但此时“事急从权”,也只好稍微破坏一下生态。
至于少量猎获的肉类,更是要完全物尽其用。什么下水、肝肠、髓液,通通高温烹熟,然后混合寻常肉类做成羹汤。就连骨头也磨成粉,熬进汤里--潘嫂子说这是什么“补钙”。
下水的味道当然不可恭维。有人深恶痛绝,有人却爱之切切。尤其是有时从老乡手里收购来大蒜、卤汁、韭菜花,熬进汤里,俨然有后世卤煮的味道。鲁智深吃得不亦乐乎。迫于大和尚“淫威”,很多人也半推半就的吃了。
和这支新力量也需要格外的磨合。但凡江湖黑道,不害百姓的是少数。像过去的梁山那种收保护费的做法,已经算是凤毛麟角。大多数时候,谋财害命的时候给个全尸,饶过妇孺,就算厚道了。
田虎手下这帮盗匪也不例外。虽说田虎已死,这些人群龙无首,但仍然没完全改掉滋扰百姓、滥杀无辜的坏习气。尽管“传令司”宣布了联军军法,底下的人仍然有对此不屑一顾的。
于是在某一次田虎军掳掠了无辜百姓之后,杀鸡儆猴,直接捉拿了参与暴行的百来人--其中不少是曾经的田虎心腹--乡民面前一个个砍头,算是杀一儆百。从此大军噤若寒蝉,再不敢违反军令。
然后将这两万余人打乱建制,分散领导。岳飞的军事指挥能力有目共睹,于是选了两千人品可靠的小卒,交给他带领,编入“岳家军”--其实当时百姓口语,“某家军”的说法十分普遍。譬如韩世忠所辖军队就叫做“韩家军”,刘光世的叫“刘家军”。而岳飞位低权轻,原先手底下那千把人顶多能算是个小队,被人称一声“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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