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e,我也能做对一个人好, ”理查二世积极自证,“但问题是,我为什么要爱我的孩子。”
“哈?”奥古斯特一愣。
“你很幸运,当了威廉的孩子;玛丽很不幸,当了我的孩子。仅此而已。”玛丽等人的意义,在理查二世看来是和拉斐尔差不多的——他不得不接受他们的存在,但那并不代表着他要喜欢他们,“我给了他们生命,供他们吃喝长大,我觉得我尽到了父亲的义务。”
“那你为什么那么在意玛丽恨不恨你?!”奥古斯特不信。
“有个你觉得关系还行的同居室友,有天突然说她恨你,你会不在意吗?”理查二世理所当然的反问,“我是没指望过玛丽喜欢我,就像她也别指望我喜欢她一样。但,至少不应该恨吧?我就不恨她啊。”
“……那你想要什么?”
“和平共处?”理查二世皱眉,苦思冥想的给出了一个答案,“最熟悉的陌生人。”
将自己的血脉传递下去,这是写在男性骨子里的东西;无怨无悔养孩子长大,则是写在女性骨子里的东西。至少理查二世是这么觉得的。他赞同虎毒不食子,但也不觉得为了孩子值得牺牲一切。
“在你把玛丽关进伦敦塔,和自己的祖父作伴后,你觉得你还能与她和平共处?”这回连奥古斯特都想笑理查二世的天真了。
“大概不能。”所以理查二世才会如此颓唐,他就是个这么自私的人,他无法付出父亲,却并不希望他的子女因此而怨恨他。至于他哪里来的这种自信,大概来源于他是国王吧。他整天面对的都是一群不得不讨好他的女人和大臣。
奥古斯特彻底放弃了去按照自己的脑回路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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