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鬼咒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704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受冥司之邀请,赴阴司断案,暂领阎君之职。所判决,应与阎君碟文效力相同。君无戏言,冥王法印之下,如何出尔反尔?
    更何况丁道友对于林兮若等人的判决,亦是文曲星君之意。
    若冥界执意拘拿林兮若等人,恐怕天下道门中人,会有微词。即便孔门之下,亦难免有所怨言。
    故而念虚斗胆,恳请阎君慈悲。即使丁道友当日所判,有些许谬误之处,还请阎君抱白玉之瑕,成全此一段佳话。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