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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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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由孙礼带队的胖胖球队就有三十来个人。
    为了避免出事,也为了省心,按理说是不收不符合年龄的小孩的,但因着当时王芳萍工作繁忙,没时间照顾她,便央求老孙帮忙带去,顺便也看看她闺女有没有这方面的运动天赋,反正孙童童也因为自己要带队,家里没个照顾她的人也要去,两个年龄相仿的小孩彼此也有个伴儿。
    至于同样不够年龄的余长皓,则是因为他爹余庆年是孙礼的高中好友,余长皓这小子死活要去学足球,他爹死活不让,觉得中国足球好像似乎大概没什么前途,不如乒乓球厉害,加之之前孙礼就说过自己儿子挺有打乒乓球的天赋的,便想让儿子走乒乓球这条路,托付孙礼帮他培养培养乒乓球的兴趣。
    打死余庆年,余庆年也没有想到,这一去,差点让儿子永远丧失了对乒乓球的兴趣——如果没有自家未来的儿媳妇易亦珏的话。
    事情是这样的,余长皓当时刚学打乒乓球没多久,打得自然不如那些已经跟着孙礼练了两三个假期班,六年级的大哥哥大姐姐们强,在他们那里频频受挫,接二连三的受了打击,虽然余长皓后来被誉为国胖队最有血性的球员,但彼时只有七岁的余长皓却并不是越挫越勇的类型,打了几次就嚷嚷着不想打了要回家,再也不打了。
    于是,腹黑的孙礼便把基本没有乒乓球基础,业余得不能再业余,纯粹是把夏令营当托儿所,把乒乓球当成捡球运动的易亦珏领到了余长皓的面前,把两人的手搭在一起,以后你们就相互促进,共同进步了。
    至于为什么不把自家女儿领过去,也是怕再次打击余长皓的自信心和自尊心,毕竟自家闺女从小就跟着他打球,还没够球桌高的时候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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