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离开了,却在前方拐角的时候,恍惚看见她微微转了脑袋,盯住了我,或者说盯住了我怀里抱着的小孩。
她的双目因为皮肉的干枯而突出,但那双眼睛里面的情意却依旧深情而湿润。
我愣了愣,但下一刻她就跟着卫无常转弯走掉了,身影消失,那一瞬的留恋却只像是我的错觉一般。
然而就算是错觉,也足以让我怔愣好久。
“走了。”李怼怼抓住了我的胳膊,“带这小孩去医院。”他说着,脚下法阵光华一闪,不过眨眼的时间,周围的场景倏尔改变,不知是在那条小道里,一头是堆满垃圾的垃圾桶,另一头是小道的出口,外面是已经开始渐渐开始人多起来的大街。
“用得着这个?”李怼怼冷冷嫌弃了一声,抬手就要把这手电筒扔到垃圾堆里面去。
“等等!”我拦下李怼怼,“给我。”我把手电筒揣到了兜里,想自己留下来。
李怼怼看了我一眼,破天荒的没有嫌弃我老收一些没什么用的东西。他从我手里抱过小孩:“我带他去医院,你去找个公用电话给警察局打个电话就说之前走丢的小孩找到了,在这个医院。”
“现在哪有什么公共电话亭。”
“那就找人借个手机。”
他说完,带着小孩去了医院,我跟在李怼怼身后,从小道里走出去。
外面大街上已经有车在行驶了,路边就是一家医院,李怼怼将小孩抱到了医院里面去。我站在医院外看着里面一瞬间忙碌起来的医护人员,又看了看旁边的路,电话亭没找到,找到了一家早早开门的报刊亭,我借口手机没电,找店主借了手机,店主有点戒备,但还是把手机
分卷阅读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