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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书之撩汉攻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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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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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非常钟爱留个指甲,他留的是小拇指,那时候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后来他过了二十岁,就把指甲给剪了,再回想起从前留指甲的岁月,他就觉得迷之尴尬。
    男人留长指甲,变成了他十分不能容忍的事,他看到甚至会有一种莫名的厌恶,然后他就发现,大部分直男帅哥都不会去留指甲,他们都有着清爽的发型,和同样简洁干净的手指头。
    毫无疑问,严柏宗有一双迷人的手。他呆呆地看着严柏宗的大拇指,看着他有一下没一下地蹭着下巴,心里突然热了起来,不知道是把自己想成了那只手,可以摩挲严柏宗的下巴,还是把自己想成了那个下巴,正被严柏宗那只迷人修长的手指轻轻刮蹭。
    一下,一下,竟让他心颤。
    他咽了口唾沫,想要滋润一下自己干渴的嗓子。他的神志并不算清楚,还有些发烧,垂下眼睑的时候,甚至能感受到眼皮的滚烫。上头的灯光照着他苍白又带点潮红的脸,长长的睫毛留下一道阴影,他抿着嘴唇,心想有严柏宗在,他可能会一直都发着烧,不会好。
    但若能一直有严柏宗的陪伴,就算是发烧,他也愿意啊。
    爱情好像总是有一种魔力,一种叫人变成傻逼的魔力。旁观的时候洞若观火耻笑他人,身在其中却如饮鸩止渴甘之如饴。
    两瓶药输了三个多小时,出医院的时候祁良秦一直在打哆嗦。夏天已经快要来临,赶时髦又有火力的小年轻都开始穿t恤,他裹着外套,还是觉得有点冷。
    “怎么输了液之后,反而脸色看着更难看?”严柏宗说着就倾身过来,伸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祁良秦一僵,他觉得严柏宗的掌心很热,倒显得他的额头潮湿而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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