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请恕我无能为力,我能做的就这么多了。往后的日子,我会为你祈祷的,愿主保佑你!"这是临行前,神父对他说的话。
方仲华似乎一点也不难过,甚至没有任何想哭的冲动。这样的场景、这样的离别,己无法再令他感到悲伤,他冰冷得犹如一座雕像,没有落泪、没有回头,默默地离开了法国,离开那个让他灵魂支离破碎的国度。
在意大利的日子,他成天随着吉普赛人到处流浪,偷抢拐骗无所不做。
要活下去,就必须不停地伤害别人。他有了新的生命哲学。
十二岁那年,他第一次举枪杀人,对象是个平日与他作对的街头小混混。
第一次的残酷嗜血,不仅没有让他锒铛入狱,反而为他带来了人生旅途上的大转折。
他被黑手党看上了,并且收编加入组织中。
这件事,让他更加确信,若要出人头地,非得踩着别人的鲜血往上爬不可。
进入组织后,他早熟的个性、神准的枪法,历经风霜的沉稳与善于察言观色的天性,让他一跃成为组织中极力栽培的明日之星。
他开始接受中断已久的正规教育,除了学习英文、法文、意大利文,伽还要求学习中文,虽然那个国家曾经抛弃了他,但他这一生中,最美丽、最美好的岁月却是在那个国家的领土上度过的。虽然,那段岁月、那段回忆,已经太过久远、也太过遥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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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华、仲华!"见他怔怔出神,李维连唤了他两次。
"呃?"惊觉到手上的烟灰己烫到手指,方仲华倏地燃熄了手上仅存的烟头。
"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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