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满顺耳的。银狐露出一丝得意,他喜欢李维听话的感觉。
"仲华,你是杀手,是吗?"李维小心翼异问着。
方仲华全身上下立刻罩上一层警戒,"你还知道些什么?"
李维实在太聪明了!他是第一个看穿他的人,从来没有人被救出后,会问出如此精确的问题。通常,人们会将他当成警察或特务。
"我什么都不知道,只知道你的名字而已。"李维笑了一下,相当温暖的感觉。
方仲华在床边坐下,将脸贴近他,不顾眼前是个带着枪伤的病人,朝他脸上吐了一口迷蒙白烟,"够多了!你……是这世上唯一知道我名字的人。"
除了死去的父母亲之外,还不曾有其它人如此叫过他——仲华。
他的母亲是个金发碧眼的法国人,父亲是个中国特务。
而他,出生在寒冷的中国东北,在他很小的时候,他记得母亲总喜欢牵着他的手,在下着大雪的夜晚、在寒冷无人的火车站月台,等候着父亲的归来。
每一次见面,双亲就像是恍如隔世重逢,紧紧将彼此拥在怀中。
不知道是遗传还是优秀的先天特质,在他连筷子都还拿不稳的时候,他己经学会了开枪射击。虽然只是以玩具枪似的改装空包弹射击,但他对枪枝、距离及标的物移动的敏锐度,常常让父亲露出赞许的表情。
拿枪,是父亲对他的要求,父亲要他有能力保护自己。
八岁那年,他随着父母亲踏上了巴黎,那个让他的生命从此步上破碎的城市。
在这儿,他有了另一个名字,牢牢嵌在护照上的名字——雷克斯.欧列斯特。
这是
分卷阅读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