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语义含混的文字打成大案,借无辜者的脑袋来恐吓天下之人,所作所为,令人发指。
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苏人蔡嘉树指控徐述夔所著《一柱楼诗》“大逆”。
蔡嘉树与王泷南一样,是江苏扬州的乡间无赖,原租了徐家的十几亩田地。乾隆十三年(1748年),徐述夔之孙徐食田向蔡家提出要赎回这十几亩田地。而蔡嘉树占着不放,两家因此产生纠纷。蔡因此以徐氏祖父徐述夔刊印散发的书里有“忌讳之词”,向官府控告。
蔡嘉树的证据是徐书中有“明朝期振翮,一举去清都”一句,说这是“非常悖逆之词”。这显然是胡说八道,江苏布政使陶易一见案卷,也认为这“显系挟嫌倾陷”。然而,案件上报到皇帝那里,皇帝却批复道,蔡氏所说有理。皇帝说,此句乃“借‘朝’夕之‘朝’作‘朝’代之‘朝’,且不用‘上’‘到’等字而用‘去’清都,显寓欲复兴明朝之意,大逆不道至此已极”。此案的结局是十分严酷的:陶易拟斩立决,皇帝降旨“加恩改为应斩监候,秋后处决”,后瘐死狱中。徐述夔及其子已死,也开棺戮尸,枭首示众。徐食田兄弟等五人参与出版校对者拟斩立决,俱奉旨加恩改斩监候。徐述夔的两个曾孙及三个孙媳等,给付功臣之家为奴,全部家产造册入官。为他作序的毛澄杖一百,流三千里。连皇帝已故去多年的诗友沈德潜也未予放过,革去名号,扑毁碑文。
皇帝在文字狱的制造过程中表现出了一种难以理解的偏执和完美主义。在皇帝的蓄意吹求之下,全国各地诬告之风大行。几乎大清帝国每个人都生活在不安全中:如果你识文断字,那么你随手涂抹的几个字难免有被人蓄意曲解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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