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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买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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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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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唐晓,“只有本郡主可以训他,旁人一个都不可以。不过你有句话说的倒是不错,他啊,就是狼心狗肺,不知好歹。可是本郡主…”穆玲珑望向灯火阑珊,见莫牙的背影愈行愈远,声音也渐渐柔下,“好喜欢这份不知好歹…”
    穆玲珑提起灯笼歪头看了看,转身递给身后的唐晓,嘟着嘴道:“不如,送给你了。”
    ——“送给属下?”唐晓微微愣住,一时都忘了伸手去接。
    “你要是不要?要是连你也不稀罕,本郡主就踩扁了扔了它。”穆玲珑装作要松手的样子。
    “属下要。”唐晓回过神,“郡主的礼物重过千金,属下谢过郡主。”
    穆玲珑从唐晓这头争回些脸面,哒哒哒踩着步子往自家府邸去了。唐晓提起穆玲珑刚买下的灯笼,殷红的光亮照在他有些苍白的脸上。
    唐晓在蜀中长大,巴蜀贫瘠困苦,有碗饱饭吃就算满足,大旱一场,更是差点饿死。从巴蜀到岳阳,千里路程艰难跋涉,他要过饭,和恶狗争过食,要不是拼着一口气,大概早已经死在了路上。
    好不容易进了岳阳,皇子之身却是无处可证,世人当他是个死胎,知道真相的刺墨却只会让他远走高飞,宁死也不愿意帮自己。
    进了贤王府,穆瑞惜才不假,但对自己也是利用大过了真心,在唐晓眼里,穆瑞对幕下门客的宽厚慷慨,更像是一张已经变成习惯的脸谱。没有温情,只有目的。
    但穆玲珑不一样。
    唐晓还记得,自己为贤王府押镖,与贼人恶战伤了腿脚,穆瑞仁厚让他留在王府养伤,穆玲珑那时才十三四岁,暗夜里摸着黑推开厢房的屋门,乌溜溜的大眼睛好奇的打量着浑身是伤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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