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要速度有速度要力量力量,除了比赛经验还是有欠缺之外,他几乎已经是一个合格的联赛型球员了。
之所以选择大米国的球队比赛,那是因为米国的足球风格和英超很是相近,或多或少的都较为侧重力量和体力的比拼。
马克西姆在英国的初登场很重要,必须要达到惊艳全场的效果,所以把银河队训练营作为练习赛的对手,就变得非常恰当了。
出了问题也只是很少的米国人知道,远在英国本土那边的小报鞭长莫及,根本就发现不了。
好处不仅仅是这些,通过预先的热身赛,不但能调整马克西姆到一个非常兴奋的状态,还能借此查找他身上的不足之处,真是一举两得。
等马克西姆历练出来,他带给英国足坛的就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少年天才,向他的前辈们一样,一步一步的走出一份完全没有瑕疵的履历。
勒梅尔的算盘打的精细,却是没有想到银河队也不是傻子。
拿自己的球员为你找自信找差距,这可不是一件核算的买卖。
球队运营总监拉斯维森虽然看好殷睿泽的身体素质,可也没有真的将宝都押在他的头上。
比起浪费时间和精力,和一个英国过气球星带来的徒弟踢一场练习赛,倒不如全心全意的准备和圣何塞地震队的例行交流。
就算大西洋洲是足球的圣地,可是米国才是他们的根本。
球衣球票收视率和周边产品,买账的还是洛杉矶的球迷,可不能顾此失彼,丢了西瓜捡芝麻。
想到这里,和英国人比赛这样艰巨的任务,自然是落在了废物队的身上。
有了殷睿泽,怎么也不会输得太难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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