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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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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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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吗?”
    汉晋的早嫁蔚然成风,这不是一种流行,而是法律规定。
    汉惠帝时就曾下令,“女子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者,年年罚款”;晋武帝时期则是“女年十七,父母不嫁者,长吏配之”,意思就是说,如果女孩子到了十七岁,父母还不把她嫁了,就会由官府官员强行婚配。
    虽然这条规矩对于世家来说,基本同废纸没什么两样,过了十七岁还没嫁人的世家小姐也不是没有,但却没有哪个官吏敢真的上门做主把这家的娘子随意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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