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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法医手记之证词(出书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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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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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鹏显然意识到形势对己方非常不利,终于抛出撒手锏:“我保留对公诉方证据链条完整性的质疑。必须提醒法庭注意的是,我的当事人患有严重的异睡症,而孙宝宝遇害现场的血脚印,是我的当事人在睡眠状态中留下来的。也就是说,许卫东在命案发生期间,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人,不必为他在此期间的任何行为承担责任。”
    我听到强鹏说出“异睡症”三个字时,如醍醐灌顶般,刹那间明白了留在命案现场的赤足足印的含义,脑袋像遭到重重一击,眼前金星乱舞。
    所谓异睡症,是指在睡眠时或半睡半醒之间的状态异常,症状表现多种多样,如快速动眼睡眠状态异常、夜惊、梦游症、尿床、梦呓、睡眠性交和爆炸头综合征等。异睡症患者杀人的案例并不常见,我仅在刑侦书籍中读到过,实战中则从未遇到。眼下强鹏把异睡症当作挡箭牌来用,我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张羽显然也不太明白强鹏的辩词,沉默几秒钟才说:“被告律师,请进一步解释异睡症的概念。”
    强鹏侃侃而谈:“我的当事人从重要的领导干部岗位上卸任后,心理上难以适应,长期的抑郁和苦闷导致他产生严重睡眠障碍,因没有及时治疗,以致病情加深,近一年来,他饱受梦游症困扰,曾多次到省内外各大医院就诊。”强鹏取出一叠厚厚的医疗记录,逐一展示,“这是楚原市睡眠研究所的诊断证明,这是省军区总医院神经科的治疗记录,这是北京市睡眠研究中心的就诊记录,而诊断结果证明,许卫东所患的梦游症与rem睡眠行为紊乱相关。正常情况下,rem睡眠,俗称为快速眼动,生理上起到麻痹作用,避免我们扮演梦中角色。而rem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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