挥部,骑马的人也就越多。
而在中国军队,包括十八集团军在内,都有一个相当不好的习惯,也很容易暴露自己身份的习惯。各级指挥部的警卫人员,尤其是高级指挥员的贴身警卫人员,一般都是喜欢以驳壳枪作为武器。甚至警卫部队之中,驳壳枪占据的比例很大。
当然这个习惯与眼下中国军队缺乏自动武器有一定的关系。驳壳枪射程比一般的手枪远,装弹量大,威力也大的多,而且轻便灵活。佩戴驳壳枪或是快慢机,既可以在最短的时间之内集中火力,又不失轻便灵活。
尤其这种武器,在接上枪套后,整个就是一支装弹量小一些的冲锋枪。好一点的德国原厂快慢机或是西班牙阿斯特拉牌、或是比利时产的快慢机,在接上枪套作为枪托后,威力和火力密度并不会比一般的冲锋枪小。
警卫部队一旦与敌遭遇,一般的情况都是在近距离之内。这个距离,已经不需要精度,而是需要火力密集度。在缺少自动火器的情况之下,正是射速快的驳壳枪或是快慢机这种武器最佳用武之地。所以几乎所有部队指挥员的警卫员,或是警卫班佩戴的都是这种枪。
当年西路军在梨园口最后一战,三十军军部被马家军骑兵合围。正是依靠警卫排装备的十支快慢机,在近距离的密集火力,硬生生的从马家军骑兵包围圈之中杀开一条血路,掩护残部冲出去的。
这种武器作为警卫员的武器,还是一个比较适合的武器。但也正因为这个原因,也使得很容易暴露目标。一支部队,如果带驳壳枪或是快慢机的人多,又是骑马与步行混杂。那么几乎猜都不用猜,肯定是一个级别不小的指挥机构或是重要部门。
以日军对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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