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跟前的饭碗,送到毛禄的眼皮底下,示意杯太小,得用碗,“这碗勉强可用,就用它了。”
毛禄只得依他,一坛子酒倒向了碗中,没有倒上两碗,坛中便空了。
奉禄不多,纪元彬又如此好酒,毛禄暗自叫苦,他钱袋里的宝钞估计不够这顿酒饭钱,但话赶话的,没有退路,只得换了一副嘴脸,谦卑道:“下官等会还要追缉人犯,这酒是专给您喝的,我就不喝了。”
见他不肯喝酒,纪元彬轻笑,从怀中摸出早上毛禄送他之物,将那支金灿灿的簪子执在指间,道:“用这东西换酒钱可好?”
毛禄一愣,不知如何回答,装作未听见,拿起筷子举过头顶,双手送到纪元彬的眼前:“吃菜吧,凉了发腻。”
刚刚进来放下最后一盘青菜的小二,见到那簪子,眼神微变,上前作揖道:“客官,这簪子可是锦衣卫百户,施雄,施大人的?”
“啊,小二哥也认得?”
“三年前,施雄大人西征之时,到小店来过,那日为一众兄弟们践行,酒钱不够,施大人,便拿出这簪子交给我让我去跟掌柜的说,用这物件当酒钱,一年后若是得胜归来,将用赏钱来换这簪子,若是一年之期到了,他不回来,这簪子就让掌柜的拿去太子府上换酒钱。”
小二说起这段往事,脸微微发红,似是当年之事历历在目,重演了一遍一样。
他继续道:“我家掌柜见是去抗元的义军哪里肯收,只说是请施大人得胜归来时,路过这里,再来吃酒就是。”
小二说着声音渐渐沉下去,“只可惜,三年多了,听说义军得胜归来,但再也没看到施大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