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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出名要趁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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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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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才五岁的孩子就这么懂事了,果然是穷人的孩子早当家哦!
    曾莎临走前不忘又瞥了一眼于代表这个男人,这么没有耐心。不过还好,他总有一天会离开sf公司的,因为在曾莎十八岁进sf公司的记忆里,没有这个人。
    回家的路上,曾国安牵着曾莎的小手,哼着他们那个年代的歌,曾莎记得,只有在爸爸心情很好的时候,他才会哼歌。
    “爸爸很高兴吗?”曾莎问。
    “当然高兴,我的宝贝真棒!”曾国安自豪的说。
    chapter 11
    有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是,曾莎自从升了小学,就再也不迟到了,这也就意味着,每天早上进教室前不必再被曾宇泰这个混小子穷追猛打了。
    至于为什么本该出国的曾宇泰,姚心怡,两人都来了天星小学,曾莎不知道,或许和她重生有关?whocares.
    周一又开始上课了,这在学生时代,是孩子们最痛苦的日子。曾莎今天是一个人来学校的,她第一次这么自信的昂首挺胸走在这所贵族学校里。现在她成了学校的小红人,很多孩子们都用刮目相看的眼光看她,过往,她都是低着头走路,她没有底气抬头。
    那时候,她常常会想,爸爸为什么不让她念普通的学校,不让她和别的普通孩子一样,她的内心极度的自卑,甚至有些过度扭曲,她那个年纪理解不了,也不能理解。
    就连曾莎现在的穿着打扮都成了学校女孩子的模仿对象,刚开始来第一天的时候,她的打扮在全校众多女孩子间可谓是鹤立鸡群,甚至有人嘲笑,怪胎。
    谁知,电影一上映,被称之为怪胎的穿衣方式成了人人模仿的时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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