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寡夫从良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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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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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一门婚事,选的是他的一位表妹,对方比他的年纪小了七个月,外祖父还允诺他,他这位表妹将来只会娶他一个,不会有什么乱七八糟的通房小侍。
    等到他十七八岁,两个人都是合适婚配的年纪,他的外祖父便催促他那表妹上门来提亲。
    但偏偏他的姨母在这个时候出了意外,他没等来表妹的提亲,等来的反而是作为将军的姨母战死沙场的消息。
    按照林家守孝的规矩,他那表妹得效仿先贤,守孝整整三年才能前来向他提亲。而外祖父外祖母因为丧女悲切不已,根本无暇顾及他这个外孙。
    其实再一开始,他知道自己那位表妹并不够喜欢他,纯粹是因为责任,但即使不喜欢也不要紧,他也不喜欢她,并不会因此觉得伤心。
    只要妻夫之间相敬如宾,对方在外头敬重他这个正君,不干涉他的生活,这便是一桩极好的婚事。
    晋朝男子十四岁可成婚,女子则是十六。当然规矩是死的,若是有特殊情况,那也可以有变通。
    他原本想着,晚几年倒也没什么大关系,他可以在家中待的时间更长一些,再趁机将他的生父林氏留给他的那部分嫁妆拿回手里。结果等到十七岁,林家却又要让他再等三年。
    等也就罢了,好歹林氏的遗物被成功的拿了回来。
    虽然张氏很不情愿,但他的母亲江敏这个时候已经习惯倚仗他,她年纪十七岁了,许多人家里,男子十三四岁便开始学着掌管财务,张氏不可能教导他这一些。
    他靠着自己学了,还把事情做得井井有条,府中要摆个宴席,都是由他一手操办,张氏也不能拿他不懂事为缘由斥责他,到底还是极其不甘心地交出了手中的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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