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着数百米的距离,谛听可以清晰的听到一阵“咕噜咕噜”的声音。马三的视力是这些人中最好的,他能看见五百米外的麻雀,但是在这里他看到的却是一团血红,如同是一个被泼了红色颜料的圆球。
柳爷低声道:“抄家伙!”十年前,曾经也有这么一抹鲜红在一瞬间就带走了十条人命,就在他的眼皮子底下,但那到底是个什么东西,到今天他都还不知道。
有人已经架起了狙击枪,这种重型狙击枪可以命中一公里外的目标,它的弹头可以穿透轻型装甲车的侧面。
“开枪!”柳爷一声令下,枪手扣动了手中的扳机,“呯”得一声闷哼,子弹飞速呼啸着向目标扑了过去。
红色瞬间消失了,谛听听到了地面传来了摔倒声,他叫道:“打中了!”
十年后,终于有机会可以看到那抹红色到底是个什么东西了。柳爷大手一挥,这十几二十人重装武装下慢慢向前靠近,没有人敢掉以轻心,十年前,那抹红色曾经让这些铁血军人们闻风丧胆,它就是死神的代名词。
一百米外,灯光可以照到一团黑乎乎的东西躺在了地上。再走五十米处,可以看到,那似乎是一个人躺在地上,走到跟前的时候,有很多人已经开始转过身去想吐了。
确切来说这是一个“人”,因为从形状上看,它有头有躯干和四肢,但是没有哪个人会是这般模样的:浑身血红色,从头皮开始一直延伸到脚趾,没有一丝皮肤还是完好的,肌肉和血管交织在一起,骨骼和韧带清晰可辨,就算是手术室里的外科大夫也未必能用手术刀如此精准的把每一寸皮肤完全剥离。
子弹穿破了它的前额,巨大的威力几乎削去了半个头。翻过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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