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在路人中间的是两个妇人和一个婴孩,那应该看起来不过几个月,被两人抢的哇哇大哭。
朝夕问了旁边的人才知道这原委。
原来,这位蓝衣的妇人孩子被人偷了,怀疑是棕衣妇人偷的,棕衣妇人不承认,说这个孩子就是自己的。
两人在这哭哭啼啼闹了半天了,朝夕又问道:“那她二人怎么不去见官?”
旁边有人感叹,这种小事,官府哪会认认真真的审呢,且不说审与不审,怕是都要挨一顿板子的吧。
朝夕觉得很愤怒,这哪里是小事,这可是关系到一位母亲与孩子的事。说着就对还在地上哭的二人道:“你俩别哭了,我带你们去见官。”
苏言衡也走了过去,道:“别冲动,我有办法分辨哪位是孩子亲生母亲。”
朝夕不免诧异地看了他一眼,她只是一心想着要带着二人去官府,却没有想到只要帮助他们认出了孩子,就免了去官府走这一遭。
苏言衡蹲下身去,目光落在那两位妇人的脸上,声音温和:“您二人都认为这孩子是自己的对吗?那可有什么证据?”
蓝衣妇人哭的更为伤心了:“我自己的孩子怎么可能不知道呢,他脚上有一块黑色胎记,不大,只有我这个做母亲的才知道。”
说着就把那婴儿的脚露出来,果然在脚趾缝里有一处小黑点,一般人还真发现了了。
苏言衡看了一眼,又转头对那棕衣妇人道:“您可否也说说证据?”
棕衣妇人抬起袖子遮住自己的脸,哭得很夸张:“在孩子的脖颈处也有一块红色的印痕。”
苏言衡小心翼翼地翻开包着孩子的襁褓,看了看,果然有一处红色的痕迹。
第28节(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