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梅西翁随意地回答:“一小杯新鲜的血液。”是的,他也是血族,但是比雇主年轻得多——尽管从外貌来看,完全相反。
雇主说:“来自白人吗?我喝白人的血已经快喝吐了,真希望有空去亚洲走走,听说黄种人的血液没那么腻。”
梅西翁发动汽车——他是管家,是秘书,也是司机。“去威斯敏斯特宫吗?”
雇主道:“是的,我今天要参加会议。你猜老班森今天会参加会议吗?”上议院的议员们一向看心情决定参加与否。
梅西翁道:“或许。”
雇主瞄了黑猫一眼,喃喃道:“我为他准备了红玫瑰。”他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抽出一朵玫瑰来。
黑猫挠了下他的大腿。
雇主开心地抱起它,托起它的脑袋,对着嘴烙下热情的一吻。
梅西翁从后视镜看了一眼:“真新鲜。”
“是啊,刚刚从花园采摘的。真期待老班森收到它时欣喜若狂的表情。”雇主放下猫,烦恼地托腮,“如果他深受感动,执意以身相许,我该用什么样态度回绝呢?是矜持地说,‘对不起,你太丑。’还是迂回一点,告诉他,‘对不起,我太帅,你高攀不起。’或者干脆说,‘滚!’”
梅西翁默默地为班森主教点了一根蜡烛。
上议院是个神奇的地方,同时容纳了势同水火的灵职人员和血族。当然,前者是光明正大的,后者则隐藏了身份。那些主教们并不知道坐在他们隔壁的看上去人模人样的贵族中可能藏着一群几百岁的老家伙,而那些老家伙却在暗处想方设法地折腾这群主教。
也只能是暗暗地折腾。
五百年前的血族与教会圣战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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