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锋刃血路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十一章 新身份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感叹不已,暗道:看来,老天挺偏爱自己的,程华又如此够情够义,这样的老哥是一定要认的。
    闲聊中,两人喝掉4瓶酒,程华已是醉的不省人事,饶铖俱然没事一般,连他自己都感到纳闷,难道是地府通行证的作用?百思不解。
    早餐时,程华瞥了一眼饶铖,吭哧道:“想跟你商量个事,再过两个月,我女儿程嫣就要回到家中,你看我工作十分繁忙,时常加班加点,回家也没准头,暑假期间想请你帮忙照顾,不知你的意思如何?”
    饶铖顿时一怔,当男保姆?而且是给同龄女孩当保姆,这怎么行?吓得他连连摆手,推辞道:“程兄,这不方便吧,我还是先搬出去,等她走后再回来,你看行吗?”
    按说,饶铖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主,但最为头疼的事,就是与女人打交道,这与他生前姐姐的教导有关,她时常吓唬道:弟弟,你要记住,女人是最记事的,也是最歹毒的,一旦招惹上,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这话把小孩的饶铖狠狠唬住了,对姐姐那是百依百顺,极大满足了她的虚荣。
    程华摇头道:“不行!咱们既是兄弟,你决不能搬出这个家,算我求你了,帮老哥这个忙,让她有个伴,遇事也有个搭手,毕竟你们年龄相仿,肯定会有共同语言。”
    他倒挺会算的,自己忙碌工作,女儿回家没人照顾,正好饶铖闲着无事,既能帮忙做饭,又能兼当保镖,一举两得的好事岂能让他溜掉,不过,他更知道自己女儿的秉性,饶铖吃些苦头那是肯定的。
    碍于面情,饶铖一时不好推脱,只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郁闷道:“程兄,既然你非要把我留下,就当一个多月的保姆吧,不过,这段时间

第十一章 新身份(3/6)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