味是什麼了。
是軟糖的甜。嬌豔的玫瑰蜜香,以及水果在舌尖激起的陣陣酸楚,交織出那青澀的酸甜——她沒變,卓裳始終還是那個天真、驕縱的可愛女孩。
變的人是他,他太軟弱了,越是喜歡的東西,反而越不敢去要,就連伸出手的勇氣也沒有。
應遠的指尖越過玻璃櫥窗。熱戀的男人,往往會陷入氾濫的浪漫,哪怕那只是剛開始的單戀——他看著那成堆砌起的糖,突然想起不久前看的童話電影:愚蠢自私的王子因為詛咒變成野獸,玻璃罩裡逐漸凋零的玫瑰,是他未曾愛過一個人的心。
他看得出神,彷彿自己正是那頭被囚禁的野獸。
店員將包裝好的派放在收銀檯前,「先生?」
「還有軟糖。」他抬起頭,露齒一笑,「請給我一盒。」
比起一束庸俗的玫瑰,幾克拉輕浮的寶石,這五顏六色的繽紛糖果,反而更能證明他對卓裳的心意。
他喜歡她,這二十幾年來,未曾奢望過地喜歡著她。
就算現在被卓裳拒絕了,他也不會放棄。
因為,他們還是朋友。
有這個藉口,他還是能待在離她最近的那個距離——只要,只要她與璞夏哥,有一點點的裂縫,那裡,便有他的容身位置。
提著紙袋,應遠推開門,外頭的陽光依舊絢爛。他知道,他很卑鄙,但利用他來試煉自己愛情的卓裳,難道就不狠毒嗎?
「裳裳?」應母輕推站在流理台前的她,「發呆呢。妳臉色不太好啊,可憐的孩子,工作很累吧?」
卓裳回過神,「不是啦,太久沒吃您的蒸排骨,光聞這味道,我就快流口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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