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移不定,四下造访。往下走着走着忽然被一只手不人道地拦截,再被丢开。然而民间有言: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意思就是我点灯被拦截后,那只手便游到了小百姓我的腰上肆意放火。
灌了水的衣料被隔开,他探入得极为顺遂,捏了捏腰间的肉肉,不知是在确定什么。随后便不知该上还是该下,往下下流,往上亦非上流,怎么都是不入流。这便举棋不定了,只好横在腰上不上不下也不会被和谐。
因被他搂在水中,困在壁石上,我脚不能沾地,布鞋早已脱落,便有几尾游鱼绕着脚心穿梭,蹭得痒痒。我抬起腿往压我的人腿上蹭痒,没蹭几下,脚又被不人道地拦截,落入一个火热的掌中,接着便被摩挲了起来。
醉醺醺昏沉沉里,我以为是妖精有给人类洗脚的乐趣,可越感知就越不对,这脚洗得有些太着力了,反复被揉捏在掌心与手指间,腰上的肉肉都被舍弃了,兴趣点完全转移。
更变态的是,妖精呼吸愈加急促。
老子好像明白了点什么……
左脚完全抽不出来,被玩得不亦乐乎,五个趾头骨都似要断了,他奶奶个熊!
我抬起右脚踹了过去,一记千金横扫,波澜壮阔,踢到他手臂上,他这才惊醒。
他弃了恋恋不舍的脚,重又将我搂起,划着水冲向了池面。这回我没精力再捣乱纠缠,屏息已到了极致。
哗啦一声,两人一同出水,游到池边,他将我推到泉石上,自己也上了岸。我趴在石上大口呼吸,脑子方得一线清明。视线一转,见出水的妖精也是一头狼狈,他见我望他胸膛不转眼,忙捞起岸上外袍囫囵穿在身上。
气息平复,他目光不防又撞
第4节(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