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的宴会小姐想穿什么?是旗袍还是洋装?不如趁现在挑好了,我先熨一熨。”
人靠衣装马靠鞍,提到衣裳,陆明夷的眼睛亮了起来。家道中落后,她曾过了好几年狼狈日子,最落魄时一身竹布长衫从靛蓝洗到白,里里外外打满了布丁。等做了梳头娘姨,为着方便做事,也只能选些蓝白灰的颜色。
女人的天性都是爱俏的,陆明夷兴致勃勃地跳下床:“我自个来选!”
“小祖宗,好歹把拖鞋穿上啊!”细雨被她的动作吓了一跳,虽说有地毯,可眼下已是深秋节气。一个不当心着了凉,那可不是玩的。
陆明夷满不在乎地瞟了眼自己光溜溜的脚丫子,哪里就这么金贵了。那时候帮人洗衣服,一个冬天下来手脚上裂得都是口子。开始还抹些蛤蜊油,后来习惯也就好了。
三两下蹦到了衣橱前,陆四小姐好奇地探头看去,只见里头长衫,短裙,马甲,斗篷,可说应有尽有。
“样子都老得很,就没有新做的衣裳吗?”提着一件丁香色印花缎旗袍的下摆,陆明夷挑剔地摇了摇头。袖子是连肩的,腰身也很直板。既显不出线条,也衬得人不够精神,活像是十来年前的款式。
细雨被她问得简直不明所以,这位小姐向来追求时髦,衣橱里从不存隔年的衣服,如今怎么嫌弃起来。思来想去只能认为明夷大概是穿腻了长衫,便指着一件洋红色英国绸连衣裙道:“这件料子是大少爷生日时挑的,裁缝刚赶着做好送来,小姐一次还没上过身呢!”
大少爷的生日?看着那条眼熟的裙子,陆明夷的脑子里似乎划过了什么东西。她微微眯起眼睛:“细雨,你刚才是不是说晚上有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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