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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河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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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女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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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的“列女“便是明例——,古田县利氏的女儿发誓要报仇,她发现了罪犯,并向地方府衙寻求帮助,最终将罪犯绳之以法,以下是历史原文记载:
    父卒,无他兄弟,独与母居,厚家资。女之从兄公谦,一夕乘间杀其母,尽翠其资以去。女逃匿得免,誓必复仇。因削发为尼,周历四方物色之。忽得之处州湖南。时公谦方击球不之觉,女走诉于州,获之。守感其孝,为械送本州,置于法。
    或许,世人只道宋、清两朝最为羸弱,外辱内患,风雨飘摇。其实,单论宋朝,虽然有偏安一隅之嫌,但相较于其他朝代,算得是国富民安、吏治清明。
    彼时,讲的是“无讼”。
    尤其是乡村,有许多长者,他们身经百战,知识水平很高,当村民遇到纠纷,长者会给他们一些人生的经验,比如处理事情要按照习惯法、乡规民约的法。正所谓是:长者性笃厚,每一言一行,乡人取以为法,族里有争,率有直焉,得一言无不悦服者。
    仁宗年间,杭州富春县衙经年见不到一个临江人。奇怪,难道临江乡没有一个人要打官司么?是的,临江人不打官司。因为乡里有一乡绅,人称“孙长者”,“性宽厚,言忱行笃,信于乡”,“邻里有讼不之官,皆云当见孙长者,至则为陈事理,白其所以枉直之状,人人服而去,以是临江乡人终岁不见长吏”。
    但似王婆婆这等情况自是要告官诉冤的,只是想要找“被告”可就千难万难了。
    “京师沟渠极深广,亡命多匿其中,自名为‘无忧洞’;甚者盗匿妇人,又谓之‘鬼樊楼’。”
    “无忧洞”这名字听起来好听,藏在里面的却是宋朝时黑恶势力中

第51章 女冠子(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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