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皇家御花园I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章镇宅之宝之十三摇滚歌手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术家特质的年轻人出现在金鹏面前,这位名叫庞贝的小伙子,扎着长长的马尾辫,耳朵上挂着三四个耳钉,身上穿一件破了好几处的广告衫,上面写着:唱自己的歌,让别人捂耳朵去吧。
    金鹏上下打量了一番眼前的这位音乐人:“你就是小周介绍来的架子鼓手吧,请问贵姓?“
    “免贵姓庞,单名一个宝贝的贝,跟意大利那个消失的庞贝古城一个名。”
    金鹏点了点头:“好名字,好名字,请问您在哪儿高就?”
    庞贝用手捋了捋头发:“我原先是毛毛虫乐队的鼓手兼歌手。”
    金鹏听着有些别扭:“毛毛虫乐队?请恕我孤陋寡闻,我好像没听说过有这么个乐队。”
    庞贝一脸漠然:“我从小就对摇滚乐感兴趣,曾经自称是列侬二世,为了纪念我心中的偶像甲壳虫乐队,我和其他几个志同道合的摇滚青年一起组成了一支摇滚乐队,我们给这支乐队取名叫毛毛虫乐队。希望将来由我们四个毛头小伙组成的乐队能破茧成蝶,成为乐坛一朵奇葩。”
    “哦,原来如此。”金鹏继续问道:“你们这支乐队都去哪儿演出过?”
    庞贝叹了口气:“可惜歌厅和唱片公司都对我们这支乐队不怎么感兴趣。还好我们有个开饭店的哥们挺喜欢摇滚乐的,所以就邀请我们去他自己的饭店给客人助兴。不过,食客们喜欢听的都是一些甜腻腻的歌曲,根本就不懂摇滚,不仅不懂,还觉得我们的音乐干扰了他们的食欲,所以,唱了没多久就离开了。”
    金鹏拍了拍庞贝的肩膀:“年轻人,别灰心,有理想总是好事情,慢慢来,总会有云开日出的那一天的。”
    “是啊

第三章镇宅之宝之十三摇滚歌手(2/5)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