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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去蓬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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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回 先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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尾羽也是发亮的五彩之色。季恒将它的尾羽拔下洗净,一撮羽毛在阳光的照耀下呈现出一层淡淡的金属光辉,神奇又漂亮。
    连郑婉亦觉尾羽好看,赞道:“这羽毛颜色别致,不像山鸡,倒像是孔雀。”
    “孔雀?《孔雀东南飞》的孔雀?它长什么样子?”孔雀是个稀罕物,寻常百姓不得见,季恒只闻其名不见其容,不曾想真有人见过。
    郑婉一怔,没想到季恒小小年纪知道《孔雀东南飞》。“孔雀跟这山鸡长得差不多,比山鸡个头大,通体蓝绿色,尾羽呈扇形,传说孔雀爱美,见到美丽的人会展开尾羽,世人称之为开屏。此物并非本国所有,我有幸见过一次。”
    不是晋国所有又能见到,果然如银子来所说是皇亲国戚啊。
    季恒问道:“跟山鸡差不多,那孔雀有山鸡好吃吗?”
    郑婉噗嗤一笑,“孔雀自古被称为神鸟,引为祥瑞。我想,没人会想到要吃它。你上过学,学里那么早便教乐府诗?”
    季恒吐吐舌头,“我认字所学全是姐姐教的,她在镇上的学堂帮忙。家道中落前我们家算书香门第,爹娘全是饱读诗书之人,后来家门变故,只剩下我们姐妹二人。姐姐说了,纵女儿身不能科举无法出仕,也要会写会念,方不坠季家家声。”
    说到家门变故,季恒毫无哀戚之色,郑婉不免又是意外。
    季恒打小会看人脸色,见郑婉表情便知她心里所想,解释道:“四年前,有歹徒来我家行凶,从那之后我记不得以前的事,大夫说我得的是离魂症。不必为我难过,记不起来便记不起来,往后的事我记得就好。呶,漂亮羽毛给你一根,愿你如愿飞翔。”
  

第七回 先吃鸡(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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