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皇嫁童养媳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68节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父皇还没为我的婚事拿定注意,又是推了推,不断与母后暗中商议。
    大皇兄因二皇兄的得势每日忧心,做出了一个惊人之举。
    作者有话要说:
    据说陈叔宝三人被提上来时,张丽华的胭脂蹭在井口,后人就把这口井叫“胭脂井”。
    根据史书《陈书.卷七 列传第一.张贵妃传》原文:“后主张贵妃,名丽华,兵家女也……晋王广命斩贵妃,榜于青溪中桥。”
    这《陈书》原文记载张丽华是被杨广杀的,但《隋书》里却记载,说是高熲杀了张丽华。
    《陈书》、《隋书》都是历史书,不同的是前文记载的是陈国(南陈)的历史,后文记载的是隋朝的历史,两本历史书写了张丽华两种死法,而且搞笑的是,两本史书都是唐朝人写的,而且都是在唐太宗贞观十年(636年)成书的,(《隋书》另一部分为史志部分,始修于贞观十五年(641年))。
    一个年代的产物,居然出现了这么严重矛盾的错误,度年真的是不知该怎么说这些唐朝史官了。历史书是非常严谨的东西,当时的人不知道是怎么审阅的,就这样定稿了,闹出了这样的笑话。
    但不管哪种写法和记载,张丽华当时的确死了,并不是某部电视剧里演的那样不但不死还当了杨广的妃子。这样的剧情是严重违反历史的。因为当时杨广的一举一动备受瞩目,而且有很多大臣在看着他,虽说他的行军元帅,但前线作战的并不是他。也就是说他的实权并没有这么大,所以不可能避过所有人的耳目,把张丽华藏起来,更何况《陈书》还认为他就是凶手。
    ☆、第131章 晋江网独发
    大皇兄把他的女儿嫁给了

第68节(2/10)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