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马虎了事给他写稿的时候,他只是皱下眉头提一句“好好干”,林芷初若是哪天良心发现给他认真写稿,他就止不住的开心,还会给她买西瓜吃。
吃了周子聪西瓜的林芷初也慢慢的不敢怠慢了这个写稿工作,虽然感觉写好了和写差了同样没什么人在听,但终究是有些不同的,至少自己心里知道那是不同的,可以骗全世界,但是骗不了周子聪,也骗不了自己。
一般只要林芷初把稿件认真写了,再加上周子聪的临场发挥与润色,整个节目水平都会瞬间变得高大上起来。搞得林芷初时常想把节目录下来,拿回去播放给奶奶听,让她听听她家孙女现在有多么棒棒哒。
都说合作最怕遇上猪队友,很显然周子聪体型有些胖,但绝对不是个猪队友。
跟着周子聪做事越久,林芷初也越来越觉得,有些人真的是天生就是做这件事情的人,注定的天赋。
只是这世上有天赋的人,似乎总容易被埋没。金子不一定都能发光的,因为有时候连他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金子。他也许只觉得自己是个切西瓜的。
“其实天赋也未必要让所有人都看见的。”这是娜娜偶然在宿舍弹琴的时候对林芷初说的,当时林芷初正在写周六要用到的“点歌传情”稿件。
“可是没人看见,就永远不可能被更多的人看见。”
“其实呢,有些人喜欢做一件事情不是想要被人看见的,只是出于纯粹的喜欢,纯粹的。懂吗?就和你这傻帽喜欢程霄一样的。这样纯粹的喜欢一辈子也就那么一次。”
林芷初停下手里打字的动作,顿一顿,又低头继续写周六的点歌传情稿。
她打算在下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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