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面去,便被人给叫住了。
刘七巧一看,是王二哥家的老四,村里头出名的老实大力士,年轻一辈的小伙子谁都比不上他。听说他十三岁的时候进山遇上了熊,非但没被熊给吃了,最后还把熊给打死了,拿着熊掌卖了好价钱。村里面几个姑娘都爱恋着他,希望能嫁给他当老婆,只有刘七巧和方巧儿对他没什么意思。
私下里她们两个讨论过这问题,方巧儿不喜欢他,说他长的不好看,太粗狂了,晚上睡觉抱着就跟抱着头狗熊一样。
刘七巧不是颜党,觉得王老四的长相其实还算周正的,至少鼻子眉毛眼睛都挺刮挺刮的,但她受不了那一身的肌肉,摸上去还带棱角边的,腹肌硬邦邦的,躺在上头还搁坏了自己脖子,太不划算。
刘七巧喜欢的男人,说起来这乡下山里还真找不出来,她喜欢男人文质彬彬的,有文化但不可以迂腐;瘦弱但不可以体弱;谨慎但不可以小气;圆滑但不可以没担当。
当时方巧儿就给了她这么一句总结:这样的男人,只怕这世上没几个女人是不喜欢的吧?
“七巧,这个送给你。”王老四喊住刘七巧,从胸口掏了一样东西出来,他里面没穿中衣,就这样贴身放着,上头还带着点点的男人味……
刘七巧看着他从怀中掏出来的如同至宝的粉红色小手绢,在内心深处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我虽然没洁癖,但也不代表我不懂卫生==。
“乡下人哪里用得着这种精细东西,你快拿回去吧,我不需要!”刘七巧连忙退后两步。
“听说你要跟你爹去城里了,以后就是城里姑娘了,这东西城里姑娘人手一件,我看着好看就给你买了。”王老四一边说,一边不由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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