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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我!老朱家的瑞兽麒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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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大明律》的耕牛管理!走漏风声的吃牛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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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倍。

    而且。

    自古以来。

    在农耕社会中,耕牛都是重要的生产工具。

    不仅仅是大明帝国有律法规定。

    从西周时期起,就严格禁止宰杀耕牛,大明帝国只不过是延续了历史的习惯而已。

    《大明律》规定:凡故杀他人马牛,杖七十,徒一年半;私宰自己马牛,杖一百。耕牛伤病死亡,不报官府私自开剥,笞四十。

    耕牛就算伤病死了,也不能随便宰杀,要报告官府,等查验以后才能处理,否则还是罪。

    对于百姓们的命根子。

    也是整个大明帝国农耕的重要牲畜。

    老朱同志可是看的非常重视的,决不允许别人乱来,哪怕是自己儿子,也绝对不会手下留情!

    放在以前的朝代。

    擅杀耕牛,那妥妥的都是死罪,都是要掉脑袋的。

    大明帝国虽然改善了一点,但是杖七十、杖一百其实也没有啥区别,如果不是身体素质真的过硬,那基本上十有八九会被活活打死,只能说打死了代表有罪,打不死代表罪不至死吧。

    由于《大明律》的存在,所以朱慡、朱棡二人到现在还没有吃过牛肉,也不知道牛肉到底是什么味道。

    但是。

    看父皇吃的这么香。

    想必味道应该还是不错的,搞个机会,他们也筹划着弄一只死牛来尝尝味道。

    像是想起了什么,小朱棣问道:“话说,父皇您小时候宰杀耕牛,最后也是成功逃脱了吗?”

    朱元璋摇了摇头,说道:“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

第十一章 《大明律》的耕牛管理!走漏风声的吃牛事件!(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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