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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献明肃皇太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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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8章:白鹤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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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租赁市场和土地交易市场进行剖析:

    宋朝的土地租赁市场是一个劳动力市场,在这个市场上田主提供生产资料,雇佣佃户耕种土地,收取地租作为回报。

    佃户出卖自己的劳力,靠租种田主的土地维持生计;但和一般的劳动力市场不同,田主和佃户在土地租赁市场上的地位往往并不平等。

    一方面,某一地区的土地常常由一个或者几个大地主所有;佃户选择的范围实在有限。

    另一方面,华夏农户一向把背井离乡看作人生最大的惨事之一,何况在交通不发达,信息传播也不便捷的宋代,拖家带口去寻找一个地租较低的住处,无疑也是不理性的选择。

    用经济学术语来说,第一点意味着土地租赁市场实质上是一个由大地主垄断的。

    “不抑兼并”是宋代统治者不抑制并鼓励土地自由买卖的一项基本国策.这一政策与以往封建王朝的土地政策相比发生了重大变化。

    自魏晋至唐中前期,封建国家的土地政策以抑制兼并为主,其基本内容有三:

    1.朝廷不同程度地限定各级地主的土地占有量(至少在法律条文上).

    2.干涉土地买卖,设法延滞土地集中的速率。

    3.维持一个相对稳定的由国家直接控制的自耕小农阶层。

    国家通过直接控制土地和人口,直接向小农收取赋税,以保证租赋摇役的稳定和役兵制下的兵源,且防止地方豪强通过兼并土地形成强大的割据势力威胁国家统一。

    但是,这一政策得以推行,必须仰赖于地广人稀和国家控制大量无主荒地。

    中唐

第448章:白鹤寺(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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