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这张牌,就是来制裁那一个人的。”
“不论是发生截胡还是过牌,若是截胡的话,那么那人必然会选择在最大时机——即为在最终得分者的前一位下手,才能够使得这一次截胡获得最大利益,那么,他必然需要选择,是在奇数时截胡,还是偶数时截胡?又或者两个都截?”张宇写下“65”和“54”两个数字,“从分数上来看,截胡奇数明显获得的分数更高,但是如果他想要截的话,那么他就必须出掉自己的‘1’这样明显会使得他在接下来的回合处于绝对不利的环境——被截胡的七号位肯定会把手中的‘1’用在他的身上,而且必然是打在他的最后一张牌上面,这样的话不管他的分数多高,都输定了。”
“而如果打偶数的主意,那么他就需要出掉‘2’来封死下一位本来要出的‘3’,但是别忘了,下一位手中的‘1’若是派不出用场的话,是要被丢弃的卡牌,因此这张‘1’必然会打在他的身上,而且即便下一位不动手,用本来可以获得65分的‘2’去换54分,明显划不来。”
“而过牌就更不用说了,过牌其实就是为了给自己保留一个可以剥夺他人分数的机会,显然除了‘1’之外,其它牌都没有这个权利,而在这一场回合中,根本就不需要用到‘1’,因此即便有了过牌者,那么他留下的也只不过是小于1的牌,而做为违约者的他,将会受到六个手握‘1’的人的制裁。”
“请问,现在大家还认为,必胜法则不存在吗?”张宇将A4纸缓缓地推至长桌中央,露出了自信的微笑。
“那么按照你的说法,如果七号位或者其它小组再获得了119分之后,并没有按照约定打出
作家篇 第一个痴狂夜——博弈(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