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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末文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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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谥号曰“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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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宫中设几筵,为朝夕哭奠之用,百官素服,朝夕哭临于南宫门外。

    王公大臣进入西宫,需瞻仰梓宫,皇子皇孙则要穿孝服在台阶丹樨上行礼,王妃命妇与公主等要聚在几筵殿前。

    有司在正殿东边的廊房颁布遗诏,训喻臣子增订仪节。

    在这个时候,刘辩要站在西宫外,面向西,待太傅袁隗手捧遗诏出来的时候,刘辩要跪地行叩首礼,待袁隗手捧遗诏走过后,刘辩再次行礼。

    待袁隗行出西宫门外,太常卿三拜跪受。

    宫中自刘辩以下及诸王、公主,从国丧日为始,斩衰三年,共计二十七个月。

    斋戒期满以后,自王爵以下的文武官员不准作乐,禁止丧服嫁娶活动。

    在京的军民黎庶要在二十七天中摘冠缨、服素缟,一个月内不准嫁娶,一百天内不准作乐即任何形式的文化娱乐活动,主要是指文艺表演,四十九天内不准屠宰,二十七天不准搞祈祷和报祭。

    服未除前,皇帝对朝臣的奏折,以及文件批示皆用蓝笔,不能用朱笔批示,一律改用蓝笔,此被称为“蓝批”。

    京城自大丧之日始,鸣钟三万次,吊唁活动也要连续不断地贯穿于整个丧期。

    第二日,要在南宫门前举行颁遗诏仪式。

    所有丧服规定要在二十七日后才可以脱下,但刘辩此时却要说上几句客套话:“穿孝服是身为人子应行的孝道,二十七日之制,难以遵从!”

    群臣闻言则需劝诫其当以国事为重,遵从遗诏脱去孝服,经过反复劝说后,刘辩这才免为其难的脱去孝服,再移驾南宫,齐居素服三年。

  

第128章 谥号曰“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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