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状一个箭步冲到那草丛里,来了一个哈巴狗扑食,这是周良给他取的名字,非常的形象,此时官云确实是手脚并用扑过去的。
“逮到了?!!”众人在原地没有动,但是看到了官云坐在草团里,左手提着一只灰色的大野兔,野兔脖颈上插着一把匕首,正在不断地流着血,一动不动,看样子是已经死透了。
众人有些兴奋,小跑了过去,看着官云手中的兔子,野兔子非常的大,足足有十一二斤,平常的野兔很难长到这么大,而且很是精瘦,没有多余的肥肉,但是众人都知道,这样的才是最美味的。
马皓轩流着口水,一脸憨笑的对着官云说:“我去,官云,有你的啊,这野兔放在镇里的野味馆子里,怕是都不多见呢,嘿嘿,咱们有口福了。”
“嘿嘿,这野林子的兔子长的就是大,我在祁云村的时候经常跟着村里的猎户进林子,虽然进的不深,但是这个跟我们打的那些小兔子可是差的太多了。”官云提着兔子也是高兴的一笑,没想到还能遇到这么大的野味!!!
官云将兔子脖子上的匕首拔下来,抓起地上的土块,将匕首上的血擦干净,然后在兔子挣扎的地方又挖了一个小坑,将兔子流的血迹沾染的土和杂草通通埋了进去。
官云做完这些工作,回头准备去下一个地方,看到几人不解的看着自己,突然明白了什么,说道:“有些野兽和妖兽对血腥味很敏感的,这样可以大幅度的减少血腥味扩散,咱们以后肯定要经常来这边,所以还是要小心一点。”
“哦,你这小脑袋里咋装了这么多东西呢,哈哈哈。”马皓轩也是恍然大明白的感觉。
“嘿嘿,
第四十七章 我可是专业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