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的画面和往事重叠,纪珊珊仿佛回到了初高中的时代。
那个时候的周谨航就酷爱篮球,每天下午的活动课上都能在篮球场看到他挥汗如雨的模样。
弹跳。奔跑。
投篮。叫喊。
任凭午后的烈日将他原本白皙的皮肤炙烤成小麦色,他也依旧甘之如饴。
周谨航给人的感觉一直是热情如火的,他喜欢篮球,喜欢极限运动,喜欢交朋友,喜欢团队合作。他内心的那股热忱仿佛浇不灭似的,如烈火般熊熊燃烧着。也正是这份热情,让他逐渐具备领导人的凝聚力和亲和力。
初高中的六年里,无论他走到哪里,身边总围绕着一堆一起打闹玩耍的朋友,当然他出众的外形和自来熟的性格也吸引了不少女孩子。
纪珊珊就是在那个时候喜欢上他的,她喜欢周谨航身上那股热烈的情绪,喜欢他对生活的热忱,喜欢他不服输的执拗精神,也喜欢他一如阳光般明媚撩人的笑。
“生活就是要刺激才有意思。”周谨航曾经站在高中课堂的讲台上这样说。纪珊珊认同他的人生观,甚至把他的话当成了自己的信仰。
赛场上再度传来激动的叫喊声,她思绪收回来的瞬间,刚好看到周谨航一只手臂有力地抓着篮筐,漂亮的肌肉如同纵横的树根般盘踞在整条长臂上微微凸起,他手掌一松,整个人如羽毛般轻盈地落回地面。
比分数字不断上涨变换,最后一场剩余不到五分钟,对方队员发起了最后的进攻,想要追回比分。
周谨航和队员们也不甘示弱,开始了最后的胜负角逐。他的每一次投篮都可以激励士气,全场尽是男人们激动的低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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