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最好做一做。
一直在后面悄悄缀着,到了一楼,我才发现前面走的其实并不是一个人,而是一行四个人,四个人都穿着一样的黑色雨衣,在夜里显得格外扎眼,不过略有些不同的是后面四个人都是耳朵了塞着耳机,手上却没有拿东西,而走在前面的第一个人则是一边走一边摆弄着手里的手机。
这个点了,还有人出门,本来就够奇怪的了,这四个人还是排成了一列纵队,要知道,朋友之间一起出门的时候大多都是横着排,方便说说话什么的,而不会排成纵队,后面的人看前面的人的后脑勺。一楼前台的接待已经趴在桌子上睡过去了,那四个人招呼都没有打一个,就从旅店的门出去了。不过,我注意到,他们在走路的时候,基本都是在跳着走,只不过他们跳动的很低,每次跳起来距离也很近,看起来好像走小碎步一样,不注意看的话,还真发现不了。
有意思,反正回去睡觉的话,时刻都得防着那个认准了我的虞洛,不如跟上去看看热闹。
时间已经接近午夜十二点了,街上早已经没有了行人,那四个人中,后面三个人跳的越来幅度越大了,显然,是没有了被人看到的顾忌,动作也放肆了起来。而前面第一个人则依旧是低头玩着手机。
这情形有点诡异啊,衡南市属于湘西的城市,难道说我遇到了传说中的赶尸人?可是看上去又不像,赶尸人的话,都是要一边走一边摇铃铛的,他们手中的引魂铃是让尸体按照命令行走的关键道具,即便有的赶尸人在路上不是很守规矩,不撒纸钱,摇铃铛却是无论如何不能省略的。
心里想着这些,脚底下可没停下,一路跟着那四个人追了下去。我们住的旅店,基本上就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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