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曾经。”
“哪里的人?”
“曾家冲。”
“来这里干什么?”
“学车。”
“跟你住一起这个人叫什么名字?”
曾经说出了她的名字,心想这还会有错吗?是跟我一起住的,并且从小就认识。
曾艳被带了回来,带她的人说:“这人没带身份证。”
那人又和问曾经的人,走到了半边,耳语了几句。
曾经这时才忙得过来看看情况,老板娘战战兢兢的,门外一男一女都被人控制着,估计就是住在隔壁房间的。
耳语那两人问老板娘:“你不是说这里只有一个人住吗?怎么会钻出两人来。”
老板娘也不知是怎么回事,惊慌失措,答不上来。
曾经说:“老板娘说得没错,本来只有我一个人住的,后来遇见她,她是我曾艳,就上来跟我一起聊天,天太晚了,就让她在这里住了。”
那些人对曾经说:“你既然是来学车的,看你也算本份人,你就没事了,但是她没身份证,凡是年满十八周岁的人都必须有身份证,所以,她我们要带走。”
“你们要带她到哪儿?”
“南门派出所。”那些人说着,把曾艳和隔壁两人一起带了出去。
曾经想追上去理论,老板娘向她使了个眼色。
老板娘也被带走了。
曾经发现老板娘是为了她好,万一他们连自己带走,那可怎么办?
曾经还是想帮帮曾艳,毕竟她跟自己有很深的关系,平时也没少帮自己忙,但是市区
54、拘留半个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