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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破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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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章 纠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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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李正已执政晚年就创设了纠察风纪官一职,代替监察御史纠察淄青十二州七十二县官吏风纪并在得到授权的情况下查办重大恶性案件。

    纠察官(纠察风纪官)因为权责与监察御史相同,因此凡出任此官者例由各府府主奏请颁授御史职,视资历深浅授侍御史、殿中侍御史或监察御史。

    李茂本官是左金吾卫右中侯,正七品下,此番又立有大功,李师古为其奏请颁授侍御史一职,侍御史为从六品下,算是对李茂救命之恩的回报。

    升了官,政治地位和生活待遇有所提高,但在幕府中纠察官的地位却并不高,勉强只能与巡官等下佐同座同席,不过地位和权力很多时候并不完全同步,纠察官地位虽低权力却很重,李茂的前任高沐在军府排名第五,权势却盖过副使、行军司马、都知兵马使、都押衙等,成为淄青节度使府实际上的二号人物。

    其很重要的一个原因便是他兼着纠察官的职位,小松林刺杀事件发生后,都押衙薛英雄,都虞侯严纨和内军兵马使、副使都有权查问,但李师古却授权高沐主导案件查办,其原因除了高沐是他的心腹外,主要是高沐兼着纠察官的职务,地位独立而超脱。

    高沐借查办小松林刺杀案的机会,大肆清除异己,巩固自己在节度使府内的二号地位。现在看来他的地位无比巩固,整个淄青根本找不出第二个人来替代他。

    高沐因办理小松林案有功而升任诸军巡阅使,跻身淄青军政核心决策层。此刻再兼纠察官无疑权力太重,他不想给对手以诋毁的借口,遂主动请辞,同时郑重地向李师古推举了李茂。

    李茂根底浅,背景清,能力强,又立有救主之

第171章 纠察官(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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