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最后一个北洋军阀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一百零一章 青岛问题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第一百零一章青岛问题

    八月份的欧洲烽火连天,同盟国协约国大打出手,八月一日,德国对俄国宣战,八月三日,德国对法国宣战,八月四日,德国入侵比利时,八月六日,奥匈帝国对俄宣战,八月十二日,英国对奥匈帝国宣战。

    而在中国,也陷入了一场争斗之中,这就是关于青岛问题。

    1898年4月27日,德国威廉皇帝发布命令:“依1898年3月6日,朕之政府与中国政府在北京缔结之条约,其所指定之胶州湾领土,归德意志帝国之所占有。兹朕以帝国之名置该领土于朕保护之下”。由于德国视胶州湾为控制中国和称霸世界的重要基地,德皇一反德国殖民地统归外交部殖民局治理的体制,将胶州湾归德国海军部直辖,设立胶澳总督公署,在总督公署之下,设置了军事部和民事部,民事部又分为内务部和华人事务部;在租借地内设立青岛(市区)、李村(农村)两个大区,下分若干小区。胶澳总督及各部、区长官,均由海军将校充任。胶澳总督为少将或上校军官担任,德皇钦命,权限很大除远东舰队之外,租借地及胶济铁路沿线的所有军队、民政司法等均归总督管理,形成了严密的统治体系。德国殖民当局在青岛颁发了180余种法规条例,严历镇压和防范中国居民。如占领之初即发布严禁华人携带和保有武器的法令,对居民进行大规模搜查,包括火枪、腰刀、扎枪、弓箭在内的民间防身器械全被搜走,违者处以打100大板和作3个月苦役的处罚。至于民间集会议事、演戏、燃放鞭炮等均要事先呈报批准才能实行。其刑罚制度并非所谓西方“文明世界”通行的司法制度,而是实行殖民地针对“野蛮人

第一百零一章 青岛问题(1/5)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