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回奸冯明身首异处戾陈豹乱刃分尸
老岁徒奸佞,年少只狠狂。
诚信廉耻忘却,有钱便爹娘。
兵匪自来一道,官贼蛇鼠相帮,只为好分赃。
贫宅难觅势,懦慎守王章。
忍苦难、耐不平,掩泪行。
一生劳苦,只落沧桑话凄凉。
世道从来如此,笑贫不曾笑娼,实乃朝之殇。
若不揭竿起,何来满庭芳!
上回说到郑御史痛恨冯明枉法,乃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对冯明大刑伺候。那胡三唯恐引火烧身,便为冯明据理力争,与郑御史言语不和,便要上报州府之官弹劾御史,拂袖而去。不想还未出大堂,便被御史台的差役一脚踹翻在地,不由分说五花大绑。那县丞方知道大事不妙。按朝廷律令,监察御史掌管监察百官、巡视郡县、纠正刑狱、肃整朝仪等事物,小事尚可主断,想这等审判命官之事,只可向皇上上奏弹劾,断然无权亲为。但胡三见御史台差役来势汹汹,方闭了嘴,不敢言语。
那边差役回禀,称那冯明招供,御史命带上堂来,那冯明呼道:“大人饶命,小人愿招!”一五一十将呼延荼及提审赵志一案全盘招出。原来,那冯明急于获得功绩,一方面用银钱打通关系,一面只待有个时机。不想此时那村妇被杀一案恰巧案发,冯明便使劲浑身解数,想要以此邀功,却不了这乃是一桩无头冤案,不知从何查起。冯明苦思一夜,自知才疏学浅,难有查案之能,因此一不做二不休,将那呼延荼打下大狱。其实冯明心中亦是明白,此案无有人证,即便是他畏罪潜逃也追查不到。此案倘若真是呼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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