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惊地在报上看到一项政斧命令:在红军里恢复被十月革命取缔了的军衔制。在此之前,红军指挥员都按其职务来称呼:连长、营长、团长等等。这条新的命令,使旧的那一套等级封号几乎都恢复起来了。军官的薪水加了倍,巨额拨款被用于专门为军官修建俱乐部、疗养所和住宅。而这还仅仅是开了个头。接着,斯大林又恢复了将军军衔(尽管人民早已憎恶“将军”这个词)和将军制服。这种制服饰有金银经带,与革命前那种几乎一模一样。”
“实行军衔制并或予军官以特权,这一举动使军队里在内战中形成的,后来变得残缺的同志式关系彻底消亡了。斯大林此举的目的有二:第一,给红军指挥员以物质刺激,促使其保卫苏维埃政权。第二,让人民明白,革命以及革命许下的一切诺言已经结束,斯大林制度已完全巩固。”
“1935年4月7曰,苏联政斧颁布了一条世界文明史上前所未有的法令。法令规定,十二岁以上的儿童若犯了扒窃之类的罪行。与诚仁同样论处,甚至判处死刑。”
“这一可怕的法令使人民震惊不已。人们知道斯大林的法庭是冷酷、无情和不[***]制的,纷纷为自己的孩子担惊受怕,深恐他们轻易成为诬告,或纯粹是某次误会的牺牲品。甚至那些在斯大林官僚机构中担任显要职务的人,也为此而惴惴不安。”
“政斧为缓和这一法令引起的可怕印象,竟玩了一个令人齿冷的把戏。它扬言新法令主要是针对那些盗窃农庄粮仓和火车车厢的流浪儿童!”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犯罪现象是由社会环境造成的,是社会造就了罪犯。如这一观点正确,那么,它就是对整个斯
(四百零八)暴虐的“红沙皇”(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