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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八十八)地方自治实验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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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其它社会团体,都对‘地方自治’怀有浓厚之兴趣。梁任公曾言:‘以地方自治为立国之本,可谓深通政术之大原,最切中国当今之急务’,一国政治之基础在于地方自治。地方自治者,即国之础石也,础不坚,则国不固。”

    “如君所常言,若欲实现全民民主;其路径,是军政——训政——宪政;而训政时期之唯一之要政,即‘地方自治’,其操作模式,即以县为基本单位分县自治,军政府授地方自治权于人民,而自总揽国事之时代,期间,地方自治权归之其地之人民,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官皆由人民选举。”

    “君谈及日本政制时曾言:日本之市、町、村组织都很健全。日本之强,非强于其坚甲利兵,乃强于其地方组织之健全。要考察日本政制,最好看看他们的地方自治。不过他们这种地方自治,官治气息很重,是不合乎民权主义及全民政治的要求。”

    “湖南行自治之后,或言为防自治省割据,分裂国家主权,军政时期及训政时期,所最先著重者,在以县为自治单位,盖必如是,然后民权有所托始,主权在民之规定,使不至成为空文也,今于此忽之,其流弊遂不可胜言。此论理由有三,第一,以县为自治单位,所以移官治于民治也。今既不行,则中央及省仍保其官治状态,**旧习,何由打破?第二,事之最切于人民者,莫如一县以内之事,县自治尚未经训练,对于中央及省,何怪其茫昧不知津涯。第三,人口清查,户籍厘定,皆县自治最先之务。此事既办,然后可以言选举。今先后颠倒,则所谓选举,适为劣绅,土豪之求官捷径,无怪选举舞弊,所在皆是。第四,人民有县自治以为凭藉,则进而参与国事,可以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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